经纪人负责在委托合同约定的代理权限、代理期间、执业地域范围内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从事的客户服务为客户基础服务,主要对自己招揽、潜在或自然增长的客户进行服务。经纪人只能接受公司的委托,并应当专门代理公司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经纪人不能同时在其他机构任职或者同时接受其他证券机构委托。
任职条件
(一)具有高中或以上同等学历;
(二)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含)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三)已经通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四)品行端正,非证券市场禁入者、中国证券业协会诚信记录不良者、列入资本市场违法违规失信记录者、全国法院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者;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无与我司员工存在亲属关系等原因产生显著利益冲突的风险;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协会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薪资:业务提成,工作时间自由,可随时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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