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校决定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各类人才206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类别、学历学位要求、专业和人数等详见附件《广西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人才招聘需求表》。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并能熟练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工作年限、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
三、招聘程序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年有效,招满即停。
2.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请填写《广西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连同求职材料一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相应招聘部门邮箱,邮件和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应聘部门+姓名+岗位名称”。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一人报两个及以上岗位者均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通过;应聘者须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不按照要求提交者将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通过。
应聘材料应包含:
1.个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等家庭基本情况。
2.自荐材料。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从本科阶段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招聘岗位要求所需资格证、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的扫描件;学习或工作中获得的成果、奖励情况等证书的扫描件;发表的主要论文、论著、参与或完成的科研项目材料的扫描件等。
应聘人员应本着诚实守信原则,确保以上信息的真实可靠。凡提供不实信息的责任自负,以不实信息获得工作机会的,一经查实予以解聘。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部门对岗位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入围考生名单报学校人事处审核、备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直接参加试讲(综合面试);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职称的直接参加面试。
(四)考核
1.按应聘者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核准后,取消其考核和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6)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经学校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安排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报到体检的应聘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中若有不合格者或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学校可按该岗位考核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核情况,经学校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将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信息在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官网(http://www.gxnun.edu.cn/)发布。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崇左市编制部门备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相关手续(如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或者违约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按该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核结果顺位递补确定拟聘人选。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待遇
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人才按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聘用;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的高层次人才按实名事业编制聘用,办理入编手续。
四、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有关优惠政策
(一)六年服务期待遇(不含正常薪资和绩效工资)
1.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职称:78万元(包含协议薪资、人才津贴、租房补贴等)
2.正高职称:63万元(包含协议薪资、人才津贴、租房补贴等)
3.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55万元(包含协议薪资、人才津贴、租房补贴等)
4.博士:49万(包含协议薪资、人才津贴、租房补贴等)
(注:“协议薪资”指除正常薪资待遇外,有特定服务期及任务约定的且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的薪资待遇。)
(二)科研启动经费
1.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职称:人文社科类7万元;理工科类10万元。
2.博士或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人文社科类5万元;理工科类7万元。
(三)其他
1.住房:正高职称在服务期内免房租提供120平方米住房一套/户或提供租房补贴;博士在服务期内免房租提供90平方米住房一套/户或提供租房补贴。如学校无法安排过渡性住房,则由高层次人才自行解决住房问题,学校参照校内过渡性住房房租1.3倍标准提供租房补贴。如中途落实有关福利住房待遇的,则停止发放住房补贴。
2.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学校确认的职称分别享受相应的工资及相关待遇;取得博士学位没有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学校给予享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关待遇5年。
3.配偶安置:已婚高层人才(正高职称、博士)配偶的安置,按《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宜面谈或电话咨询。
五、学校人事处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gxnun.net
通讯地址:广西崇左市佛子路23号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771-7870756;0771-7870758
邮编:5322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西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2021年1月18日